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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民航发展基金:仅是一件遭质疑的“马甲”?(4)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4月19日 11:26 来源:半月谈网 参与互动(0)

  专家质疑:既然叫基金 应该是自愿缴纳

  据携程公司机票代理人员介绍,开征民航发展基金对于旅客来说没有任何变化,“以前机场建设费就是国内航线交50元,国际航线交90元,但改为民航发展基金后,征收更加名正言顺。”

  虽然民航发展基金是“政府性基金”,不需经人大会议审批,但仍有不少网民表示,“这笔钱没有法理基础”。有网友指出,“既然资本市场已经这么发达,有股票、债券等多种方式,靠收费发展合理吗?”

  民航专业律师张起淮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此次《民航发展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虽然是根据国务院有关批示要求制定,但也应上报给国务院,由国务院下发行政法令。张起淮的疑问是,这一暂行办法是否通过了标准的立法程序与百姓听证程序。

  经济学家马光远亦同样质疑了民航发展基金的不合理性,“既然是基金,那收益权归谁?基金应该是自愿的,为什么要强制每一个乘客都交50元?”

  律师认为民航发展基金应公布用途发票

  忆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劲松表示,此次财政部公布的办法,是根据国务院批示要求制定。依照法律规定,国务院可开设基金,属权限之内的行为。但从法理精神上说,这一行为应该征求公众意见。

  李劲松表示,此前我国征收国内航班机场建设费就是50元/人,随着机场建设逐步完成,这一费用显然没有理由再收。而此次财政部将其换个名录,接着收取,属于换汤不换药的行为。

  按照办法规定,基金上缴中央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专款专用。李劲松表示,为此,其使用情况在预算报告中能够反映出来。但由于预算报告公开的是一个大数目,具体这些钱是不是用到这些用途,有无挪用和浪费,公众无从知晓也无从监督。为此,一定要把这笔钱的最终用途公布出来,公开到发票。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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