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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民航发展基金:仅是一件遭质疑的“马甲”?(6)

2012年04月19日 11:26 来源:半月谈网 参与互动(0)

  反方

  人大代表逐条驳斥基金用途

  2012年,我国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和机场建设费的预算收入分别为63.92亿元和154.43亿元,一共为218.35亿元。

  全国人大代表叶青表示,相对于全国年度财政收入而言,200多亿元的收入少之又少,取消不会影响大局。

  叶青认为,根据办法第23条规定,民航基金的用途有7个方面,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民航节能减排等,都不属于乘客应当承担的范围,每个用途都站不住脚。

  其中,第一条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应该由建设机场者承担,否则依此类推,到酒店住宿,也可以征收“酒店建设费”。

  其二,以正常航班的旅客的额外负担,用于补贴非正常的航班的旅客或货运,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

  其三,节能减排由飞机乘客承担,岂有此理。

  其四,通用航空基础设施建设,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怎能由乘客均摊?

  其五,研发经费由乘客负担,没听说过这样的例子。

  其六,安全建设,应该是航空公司分内之事。

  第七,办法规定按照不超过基金1%列支征管经费和代征手续费,意味着每位乘客还要交5毛钱的代征手续费,纯属雁过拔毛。(综合新京报、北京晨报等媒体报道)

【编辑:黄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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