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人不承认这一点,奥巴马政府也不承认这一点,仍然坚持单极主义思维。不同的是,布什政府把这种单极思维适用于阿富汗、伊拉克等国家,达到军事控制的目的;而奥巴马政府把这种单极思维适用于中国,试图对中国经济有效遏制。
中国必须认清的是,美国现在处于一个很矛盾的选择之中,在战略上试图维护领导地位,但经济上囊中羞涩,心有余而力不足,这种悖论会促使美国政府不断输出民怨,寻找平衡。既然新(清洁)能源政策是双方下一轮博弈的重点,笔者有理由相信这次301调查仅仅是一个开始,以后在这个领域的纠纷和摩擦会越来越多。
如何处理?前期不饶不让的口水战自然不可避免。首先,中国必须对301调查猛烈抨击,营造合适的国际舆论。
其二,新(清洁)能源政策是国家核心利益所在,不能有丝毫让步。如果美国单方面采取报复行为,中国只能按照对等原则反报复。
其三,翻看多哈回合谈判期间各成员国提交的建议,我们发现中国非常低调,提交的建议不多,远远低于印度、巴西等发展中国家提交的数量。现在,既然美国频频发难,给我们提供了很好的走向前台的机会,应该在多哈谈判中主动联合广大发展中国家,抵制美国的主张,删改条约中仅对西方有利的条款,在制度层面上世界多极化发展的现实定格在条约之中,不给美国留下发难的理由。
301调查:好战的“美式装备”
301调查,简言之,是美国贸易代表根据“301条款”对其他国家的贸易政策进行调查。“301条款”的核心内容是:如果美国贸易代表确信,美国依据任何贸易协定所应享有的权利遭到否定;或外国的某项立法、政策或做法违反了贸易协定、与协定不一致,或是不公正的,并给美国商业造成了负担或限制,则美国贸易代表必须采取强制行动,以实现美国依贸易协定所应享有的权利,或消除上述立法、政策或做法的影响。
301条款制度是美国政府奉行单边主义,输出其国家意志的主要工具。1998年,在欧盟香蕉案诉讼过程中,美国适用301条款对欧盟采取报复措施,欧盟于同年11月25日在WTO起诉美国,要求修改301条款中报复措施的实施时间。巴西、加拿大、日本、韩国、泰国、哥伦比亚、哥斯达黎加、古巴、多米尼加、厄瓜多尔、中国香港、印度、以色列和牙买加等16个国家纷纷响应,以第三方身份参加诉讼。但遗憾的是,专家组不能找到美国301制度与WTO争端解决机制相悖的理由,美国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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