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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2014年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4)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6月28日 1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科技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科技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科技部本级和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中信所)、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科学技术部机关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机关服务中心)等3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科技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1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科技部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3 138 743.73万元,科技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899 120.5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39 623.16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科技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 2 384 276.10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75.96%。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0 558.5万元,其中2014年25 615.93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549.46万元。上述问题对科技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科技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其他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预算执行分析会议、报告和约谈制度,提高预算和财务管理水平,积极整改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所属火炬中心、国家科技风险开发事业中心、中信所未经批准,将项目经费自行调剂用于基本支出1594.28万元。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2010年,科技部审核不严,使1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阶段参股项目股权投入4000万元。

  (2)至2014年底,由于科技部未及时报送部分申请材料及有关部门批复缓慢,对9家创业投资企业申请退出的财政股权投资本金及利息收入共计23 755.21万元,未及时收回上缴财政。

  3.2011年至2014年,所属火炬中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将项目监理、验收评价等业务直接交由2家公司承担,涉及金额572.56万元,其中2014年90.15万元;2013年至2014年,所属火炬中心在公开招标废标后,未经批准,自行采用网上竞价、协议供货等方式采购设备460万元,其中2014年18.91万元。

  4.“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4年,科技部本级为所属国家遥感中心3人承担出国费2.06万元,为所属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科技交流中心)1名人员承担国际旅费等1.56万元;2012年至2014年,所属科技交流中心违规向部本级及所属单位收取出国签证代办费和加急费25.31万元,其中2014年6.24万元。

  (2)2014年,科技部本级扩大公务接待费支出范围,列支外国代表团来华国际旅费1.56万元。

  (3)2014年,科技部本级违规使用接待费和其他外事费19.44万元,委托所属科技交流中心包租社会车辆3辆,用于日常公务;在其他科目中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8.03万元。

  5.2014年,科技部本级及所属火炬中心分别有2个会议在非定点饭店召开,涉及金额共计8.49万元;所属火炬中心1个会议会期和人数均超标准,另有9个会议人数超标准、3个会议天数超标准。

  此外,2014年,科技部未报经审批,将本级承担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阶段参股项目预算15亿元下达给所属火炬中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4年底,所属中信所自1990年起无偿出借给所属科技日报社使用的3471.33平方米办公用房仍未收回,也未按规定补办出借手续。

  2.至2014年底,所属科学技术部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科技日报社等3个单位未按规定对已于2008年、2010年和2013年竣工并投入使用的6个基建项目办理竣工财务决算,涉及投资总额4816.38万元。

  3.至2014年底,科技部本级及所属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等7家单位开发的信息系统未纳入资产核算,涉及财政投资1733.08万元,其中2014年123.46万元。

  (三)参与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3年至2015年,科技部等4部门批复在39个城市(区域)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中央专项转移支付项目),3年推广目标335 976辆,但至2014年3季度末,实际推广38 440辆,推广计划完成率偏低。

  2.2009年至2010年,所属火炬中心审核不严,导致2家公司通过编造虚假材料,获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资金5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规定,尽快推动阶段参股项目股权投资本金及利息收入的财政收缴工作,对项目投入严格审核把关并收回不符合条件企业获取的项目资金;对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求收回为所属单位人员承担的出国费并归还原资金渠道,纠正违规收费行为,停止包租车辆,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今后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未按规定出借办公用房问题,要求办理出借审批手续;对基建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按规定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对信息系统未纳入资产核算问题,要求纳入资产核算;对参与分配专项资金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追回通过编造虚假材料获取的资金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科技部应严格预算执行,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加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管理,严格执行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加强对所属单位和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的监督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加强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严格审核把关,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科技部正在组织整改。所属中信所对自行调剂预算资金207.43万元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具体整改结果由科技部向社会公告。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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