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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2014年中央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 (5)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6月28日 13: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5年1月至3月,审计署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和所属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以下简称应急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以下简称考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人才交流中心)等11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工业和信息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6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度部门财政拨款预算支出为2 602 230.08万元(含政府性基金预算,下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财政拨款支出2 166 055.0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36 175.0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表1。

  本次审计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4年度财政拨款共计1 018 618.27万元,占部门财政拨款总额的39.14%。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109.89万元,其中2014年3503.19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6 332.88万元。上述问题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14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表2。

  审计结果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及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4年度预算执行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强化部门预决算和财务管理工作,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认真整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未经批准,自行动用部本级以前年度储备项目结余资金214.98万元,用于相关储备项目支出。

  2.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向在所属单位任职的6名人员发放工资和津补贴46.74万元。

  3.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将当年财政专项拨款1500万元,用于提前支付2015年相关支出。

  4.2014年,所属考试中心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人员经费支出214.58万元;所属人才交流中心未经批准,在项目经费中列支与项目无关的房屋租赁费等55.62万元;所属应急中心未经批准,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职工交通意外保险支出3.57万元。

  5.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列支 “机关行政保障专项”支出800万元,至2014年底未发生支出;列支“工业和信息化行业管理”项目支出195万元,年底相关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75.78万元;列支其他项目支出173万元,年底结余资金70.8万元。

  6.“三公”经费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3个出国团组调整出访计划,未按规定报批;8个出国团组未经批准对外赠礼4.56万元,在出国费中列支。

  (2)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少清查上报6辆公务用车,未及时处置。

  (3)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有16次外事接待未按规定编制费用开支范围、资金来源、列支渠道等计划内容。

  7.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召开的1个三类会议虚报参会人数24人,超标准支出会议费3.24万元;1个国际会议的部分项目超标准支出13.41万元。

  8.政府采购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未经批准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委托所属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以下简称信息中心)开展2个项目建设,涉及金额200万元。

  (2)2013年,所属应急中心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1家企业购买计算机和服务器等设备14.70万元。

  9.2009年至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未及时发放人才特殊津贴,至2014年底结存1708万元,其中2014年134万元。

  10.至2014年底,所属中国软件评测中心1个已结题项目课题净结余资金183.91万元,未按规定退回财政。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在编报2014年预算时,存在代非本部门预算单位编报预算,以及4个预算项目的申报文本未列明项目支出预算明细等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3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自行批准所属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下简称中招中心)办公业务楼修缮工程项目。至2014年底,实际完成改扩建面积3261平方米,总投资1059.76万元。

  2.2010年至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4名退休人员未经批准在所属单位兼职取酬,其中2014年取得薪酬14.36万元;2011年至2014年,所属考试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应急中心和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的12名在职人员、1名退休人员未经批准,在本单位下属企业或协会兼职;2007年至2014年,所属中招中心3名干部违规在下属企业任职并持有股份,获取股利分红11.20万元。

  3.违规收费3761.61万元。

  (1)2013年至2014年,所属信息中心未经批准,自行组织职业技能培训和考试并发放其自行印制的职业技能证书,共收取培训费213.70万元(其中2014年170.95万元),存放在其下属企业,未纳入该中心法定账簿核算,至2014年底结余80.01万元。

  (2)2014年,所属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及其地方协会,违规收取考试和培训费3236.88万元;2013年至2014年,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下属企业与其他单位合作,违规收取培训和考试费311.03万元,其中2014年137.18万元。

  4.2014年,所属中国软件评测中心未经批准将2121.93平方米办公用房出租给部属机关服务中心,用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机关办公用房周转,并收取租金309.86万元。

  5.至2014年底,工业和信息化部本级有4个信息系统未纳入资产核算,涉及金额362.40万元;所属应急中心、考试中心和机关服务中心的76个系统平台或软件未纳入资产核算,涉及金额6531.38万元。

  6.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中招中心下属《中国招标》周刊社超过国家规定的代理费率标准,多支付广告代理费22.07万元;还无偿提供广告宣传,少收取广告收入48.24万元。

  7.2013年至2014年,所属中招中心向下属1家企业派出119名派遣人员,未按规定将企业向上述派遣人员支付的劳务费5020.87万元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8.2013年至2014年,所属考试中心由其下属企业承担该中心8名员工薪酬250.89万元,其中2014年138.53万元。

  (三)参与分配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中存在的问题。

  2014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原2项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资金整合为1项,但仍按原2项内容由2个司局分配管理,政策目标、资金投入方向和资金管理方式等均不一致,专项资金未进行实质性整合。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未经批准自行动用以前年度结余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对有关所属单位任职人员在部本级领取工资和津补贴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并对此类问题进行全面清理;对当年项目支出用于购买下年服务、未经批准自行调剂使用预算资金、多列项目支出造成决算不实等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因公出国(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加强管理,严格执行有关管理规定;对少清理上报公务用车问题,要求尽快组织清理补报;对公务接待未按规定编制计划问题,要求完善编制内容;对会议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要求切实按照规定标准列支会议费;对政府采购管理方面的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结余资金未退回财政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及时退回;对违规批准办公业务楼修缮工程建设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基建项目审批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有关人员兼职取酬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按规定清理纠正;对自行组织培训考试收费并账外核算收入问题,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职业资格考试和培训及收费,责成相关单位收回相关资金,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未经批准出租办公用房问题,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对部分资产未入账核算问题,要求组织清理并纳入财务核算;对所属单位广告收支管理不到位问题,要求予以纠正;对由下属企业承担人员费用问题,要求退还相关费用;对专项资金整合不到位问题,要求加大专项资金整合力度。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预算执行的规范性,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升依法管理和依法核算意识,保障各项资产及时合规入账核算;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监管和检查,督促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组织进行整改。部本级已将6名在所属单位任职同时在部本级领取工资和津补贴人员的人事及工资关系调离;所属应急中心已经调整自行调剂使用的3.57万元相关会计账目;所属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通信工程建设分会已经停止组织相关考试和培训;所属信息中心已停发相关职业技能证书;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下属企业已停止考试报名工作;部本级、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应急中心和考试中心补记了少记的资产。具体整改结果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向社会公告。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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